#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時間:1839年5月12日
- 地點:廣東虎門
- 人物:林則徐
林則徐發出《再諭通省士民速戒煙癮繳呈煙具告示》,勸告合省士商軍民斷癮、繳出毒品、煙具,否則將按新例嚴懲。
截至此時,廣州地區禁煙已卓見成效,獲人犯、煙土、煙槍、煙具等甚多。
「計共獲人犯一千六百名,煙土煙膏四十六萬一千五百二十六兩九錢八分,煙槍四萬二千七百四十一枝,煙鍋二百一十二口及煙具等件。」
#知史討論
徐中約:林則徐「對中國鴉片販子的查剿相當有成效:到1839年5月12日,拘拿了1,600名違反禁令者(注:包括吸毒者和烟贩),收繳了42,741杆煙槍和28,845斤鴉片;另外,又審判嚴懲了一些與走私者勾結的腐敗官吏[1]。」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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