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賴居香港海域,還妄圖截斷臺灣與大陸聯繫?!】
- 日期:1839年4月28日
- 地點:澳門、香港尖沙咀
- 人物:馬地臣
澳葡政府為保持中立,拒絕支援。被驅逐的英國商人賴在中國沿海不走,退到珠江口東岸的尖沙嘴對出洋面寄居。馬地臣一方面在「威臣」船上建立怡和洋行營業所,聲稱:「不論發生什麼事情,我們的洋行都要在這附近力求固守一個流動的海上陣地」,以便繼續偷運、偷售鴉片;另一方面,他又利用中國當時嚴厲禁煙形勢,變本加厲進行鴉片走私投機倒把,從新加坡、馬尼拉和印度等地賤價收購鴉片,大量運到中國沿海高價出售,他從孟買二百元一箱買來的鴉片,在中國沿海甚至賣到三千元。
與此同時,他還不斷與在倫敦活動的渣甸(William Jardine,1784-1843,又查頓)進行通信聯繫,告訴他在中國沿海重操舊業走私鴉片的情況,和渣甸商討向英國政府賠償煙價,並極力通過渣甸向外相帕麥斯頓獻策。
馬地臣對強佔臺灣的野心最大,一再要求渣甸建議納入侵略計畫。渣甸則認為臺灣太大,臺灣人民不易控制,因而主張佔領廈門、金門,截斷臺灣與大陸聯繫,而比較主張強佔舟山和香港。實際上,帕麥斯頓的整個侵華部署主要是根據渣甸的獻策行事的。
#知史討論
「鴉片被這些販運團夥運到銷售地點後轉入各個煙館銷售。出於零售鴉片的需要,煙館老闆們不再使用武力對抗政府。他們勾結地方官,在官府的保護下開設煙館。『其各府、州、縣開設煙館者,類皆奸猾,吏役兵丁勾結故家大族不肖子弟,素有聲勢,於重門深巷之中,聚眾吸食。『如1839時,『天津縣蠹役王治明,綽號王老虎,把持衙門,與歷任門丁串通一氣……吸食販賣『。又如廣東人王振高,他先靠走私鴉片起家,捐都司職銜,然後又開始『管駕巡船,包庇走私,每煙土百斤,收規洋四十元『,致富後,通過『交通水師營兵、府縣差役『,建立起自己的關係網,在關係網的庇護下在廣州『永清門外向北『,開窯口一座,店名寶記;還『與羅姓在新豆欄迥瀾橋開東昌洋行『。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他們之所以敢於坐地經營鴉片生意,就是在地方上擁有強大的關係網『恃兵差通同一氣。
這些鴉片零售商與活躍于海上和中國內地的鴉片走私組織都是遵接印度雞片產地與中國鴉片市場的橋樑和紐帶,多數的既往研究只是將中國鴉片氾濫的罪責推給英國,而或多或少地忽視這些鴉片販賣組織的影響。實際上,英國東印度公司只是將鴉片在加爾各答拍賣出售,麻窪的印度土邦也只能在當地坐收賦稅,他們本來對廣闊的中國市場無能為力。正是由於這些鴉片販賣團夥的存在,英國的鴉片政策才能在幅員遼闊的中國產生影響。因此,鴉片走私組織的發展與鴉片走私網路的形成是鴉片流毒中國的必要條件,其重要性不可低估。」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知史討論中的資料來源:鴉片戰爭博物館官網學術欄目《明清海防研究》第四輯《關於1840年前鴉片走私組織與網路的考察》,作者:連東、董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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