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4月10日
地點:廣東省城(今廣州)
人物:林則徐、鄧廷楨、豫堃
事件:
林則徐、鄧廷楨與粤海關監督豫堃等由省城乘舟往虎門親自驗收外船的鴉片。
與此同時,英國鴉片船隻仍在口外潛銷鴉片,破壞禁煙運動(註1)。從林則徐文錄中記載可見一斑:
「(三月初五日)巡洋舟師拿解匪販廖電光一起,獲有白土多包,據供即系二月二十七日在夷船買得者。(註2)」
註解
註1:來新夏:《林則徐年譜新編》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7年。
註2: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63 / 2449。
#知史討論
林則徐等人赴虎門鎮口是由省城靖海門外碼頭(今廣州靖海路一帶)登船走珠江水道,順今珠江前航道依次經東炮臺、二沙尾(今二沙島)、黃埔湧、黃埔古港、魚珠、南海神廟附近水域後南折入獅子洋,過今東莞一帶水域到達虎門鎮口泊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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