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2月20日
地點:豐城縣
人物:林則徐、跟丁、廚丁
事件:
當地沙灘甚多,河勢灣淺,船經常都要撐篙前行,所以前進緩慢。
日間只航行了六十里。因為晚上吹東風,船可以順利前進,所以讓船在夜裏行駛。最後到了豐城縣,已是晚上十一時後。
整日連夜航行了八十里(註1)。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76 / 4568。
#知史討論:
安全起見,夜間按說是不能行船的。林則徐一行竟然連夜航行,想必是決意加速趕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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