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2月4日
地點:九江鎮
人物:林則徐、跟丁、廚丁
事件:
林則徐一行人渡九江登南岸,九江鎮官員來迎接。
當天在舟上住宿(註1)。
當天走了約九十一里路。
當天經過中路灣,由該處到北京二千七百里,到廣東也是同樣距離,即是說林則徐一行人已經走了一半路程。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73 / 4565。
#知史討論:
雖然今日林則徐已經走了一半的路程,但有道是:「行百裡者半九十。」您怎麼評鑒這句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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