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1月26日
地點:西關
人物:林則徐、跟丁、廚丁
事件:
林則徐一行人走至西關館舍留宿,大小車都在河北卸下貨物行李。因此,林則徐自僱騾馱十一隻到黃梅,用錢五十貫。每騾每站五百文錢,到黃梅共九站(註1)。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70 / 4562。
#知史討論:
如果按照每隻騾子能負重200~300斤來計算,這樣看來,十一隻騾子馱的行李貨物可不少呢!古人為什麼會馴養無法繁衍的騾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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