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1月20日
地點:南沙河
人物:林則徐、跟丁、廚丁
事件:
林則徐一行人走至南沙河留宿,與滕縣彭令斗山(江西安義人)一起晚膳。
由北京出發,自彰儀門至涿州,都是向西行,由涿州以後,直向南行,至東平則轉而向東,及後又轉東南,連日來都是向東南方行走(註1)。
當天走了約一百二十三里路。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68 / 4560。
#知史討論:
據說,從古到今,北方地區常用「東、南、西、北」來指路,而南方地區則多用「前、後、左、右」。您的家鄉習慣用哪種方法呢?
歡迎暢所欲言,加入#知史討論。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中心簡介:
國史教育中心(香港)(https://www.cnhe-hk.org/)是民間慈善團體,冀望本「香港心、中國情、世界觀」理念,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向年青一代、老師及公眾人士,傳承中華文化精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