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1月18日
地點:汶上縣
人物:林則徐、跟丁、廚丁
事件:
林則徐一行人走至汶上縣南關外住宿。縣令顧光照沒有來迎接,黃蘅洲慶安、龔通判瑞谷從濟寧來,一同晚飯。任城書院盧山長文乾亦到來(註1)。
當天走了約一百零八里路。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67 / 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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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長」一般指書院的院長,由德高望重的人擔任。這個稱呼始於五代十國時期,後為宋、元、明、清曆代沿用。清乾隆帝認為「山長」欠缺文化內涵,便將其改為「院長」,但人們早已習慣稱呼「山長」了。清代的任城書院在招生時,特別注重德才兼備,對那些有才無德的人則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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