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1月11日
地點:任丘縣
人物:林則徐、跟丁、廚丁
事件:
林則徐一行人走至任丘縣,鮑令承燾(浙江仁和,舉人),曾為河南宜陽令在郊外迎接。當晚在城外旅店留宿(註1)。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365 / 4557。
清制的一百一十「里」,相當於今天的63.36公里(台大度量衡單位換算系統),一般成年人在沒有負重的情況下勻速步行,大約可以行走4-5公里/小時。這樣看來,林則徐一行人今日的趕路進度可說很緊促了。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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