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傳》說:「天子嫁女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意思是,周天子把女兒嫁給諸侯,自己是不主婚的,而是請和自己同姓的諸侯作為長輩主婚。諸侯的最髙爵位是「公」,故而天子女兒就有了個稱號——公主。
在先秦時代,可被稱為公主的並不限於天子的女兒。《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公叔為相,尚(迎娶公主叫「尚」)魏公主。」可見,諸侯之女也稱公主。先秦諸侯女兒也稱「君主」,如《史記•六國年表》說:秦「初以君主妻河」。《索隱》解釋說:「君主,猶公主也。」
到了漢代,大一統的封建王朝建立了,稱謂之間的等級觀念也就更嚴格了。公主成了皇帝女兒的專用詞;諸王之女改稱翁主。唐代學者顏師古在注釋《漢書•高帝紀》時解釋說:「天子不親主婚,故謂之公主。諸王即自主婚,故其女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自主其婚也。」不僅如此,皇室內部的公主們也有了區別:皇帝的姊妹稱「長公主」(有時,皇帝最大的女兒也稱長公主),姑姑稱「大長公主」。
公主之稱,歷代沿用;漢以後,翁主、王主的稱號就廢棄了。唐代進一步規定: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等,享受正一品待遇。「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視從一品。王之女封縣主,視正二品。」這套制度以後變化不大。
但在北宋時,曾出現兩個例外:一是北宋初年,皇帝為表彰開國元勳趙普和高懷德,特封趙女為郡主,髙女為縣主;二是徽宗時期,一度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清代又有不同,凡皇后所生,稱「固倫公主」,妃嬪所生,稱「和碩公主」。「固倫」、「和碩」是滿語,前者的意思是「國、至尊」,後者的意思是「一方」。
作者:知史團隊,原文刊登日期:2019年2月9日,現為刪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