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早從事農耕的民族之一。先民在漫長的採集、漁獵、畜牧和農耕的生產過程中,逐步認識到天氣的變化和季節更替的規律,其中尤以農耕生產最為「靠天吃飯」:年復一年的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的循環往復,促使古人制定曆法,以更有序地安排一年的生活作息。據文獻記載,中國早在四千多年前的夏代,就開始制定以歲紀年的「夏歷」(又稱為「農曆」、「舊歷」和「陰曆」),商代和周代也各有紀年的方法,其後經過不斷的完善而沿用陰陽合歷。
中國先民根據天象的變化,將時令劃分為年、月、日、時,並以天干、地支相配合制定曆法。他們將一年劃分為春、夏、秋、冬四個季節,每個季節包括3個月,並將每個月命名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在此基礎上又按物候變化創設了二十四節氣,這樣就大大的便利了一年的農事安排了。
~廿四節氣~
古代農民可能記不準日期和時間,卻往往對二十四節氣瞭如指掌,皆因節氣與農業有著密切的關聯,為廣大中國農民所熟悉,難怪有「莊稼不用問,隨著節令種」之說。
二十四節氣是中國古代人民為適應「天時」、「地利」,取得良好的收成,在長期的農耕實踐中,綜合了天文與物候、農業氣象的經驗所創設。在外國的曆法中只有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個節氣,而中國曆法中是以「四立」作為四季的開始,即如立春、立秋等。
從古人對節氣最早的命名,如《尚書》記載的「日中」、「宵中」等,可知二十四節氣的形成與太陽有著密切的關係。「節」的意思是段落,「氣」是指氣象物候。節氣是根據地球在公轉軌跡上的位置劃分的,並描述了地球因太陽所呈現出來的自然現象。因地球繞日一年轉360度,將360度分為24份,每份是15度,15度為一個節氣,每個節氣即約15天,這就構成了二十四個節氣了。
每個節氣的專名,均含有氣候變化、物候特點和農作物生長情況等意義:即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以上依次順數,逢單的為節氣,簡稱為「節」;逢雙的為中氣,簡稱為「氣」,合起來就叫「節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