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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和下西洋的艦隊|寶船揚帆

鄭和下西洋的艦隊|寶船揚帆

|船隊規模

1405年(永樂三年),鄭和率領龐大的船隊開始了第一次遠航。據史書記載,鄭和船隊是由二百四十多艘海船組成的一支聯合艦隊,有大船六十二艘,連同中小船隻共二百餘艘,水手以及負責護衛的軍卒等兩萬七千多人。

|船隊的種類與編制

鄭和所率領的船隊是一支特混艦隊,最多時有二百餘艘,是15世紀世界上最大和最完備的船隊。其船舶種類大致可分為六種。

1、寶船:寶船的船體最大,是船隊中最大的最主要的船舶,相當於當今旗艦或主力艦。上層建築豪華壯觀,為鄭和、王景弘等領導成員乘坐的旗艦,也為使團的重要成員、外國使節所乘坐,為船隊的核心。

2、馬船:又稱馬快船,為中型寶船,是大型快速水戰與運輸馬匹等軍需物資的兼用船。

3、糧船:規模僅次於中號寶船,主要用於運輸船隊所需糧食和後勤供應物品。鄭和使團每次奉命出使海外,往返需兩三年,必須帶足兩萬多人的糧食。使船隊沿途能得到充分的補給,相當於今日的幹貨補給船。

4、坐船:全稱戰座船,是船隊中的大型護航主力戰船,為軍事指揮人員及幕僚乘坐。亦可作為分遣護航艦隊中的指揮船。

5、戰船:船型比坐船小,為專任護航和作戰之用。

6、水船:為專門貯藏、運載淡水用的輔助船。

中國造船業歷經秦、漢和唐、宋、元時代的發展,到明代達到頂峰,造船基地遍佈全國瀕海沿江各地,官辦的造船廠不在少數。當時的造船業在汲取以前的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創立了用工限額、材料驗收、木價核算、量材使用以及船舶檢驗等各種較為嚴密的制度,為後世船舶管理、船舶安全提供了寶貴經驗。

鄭和下西洋遠征船不僅種類多,數量多,在品質上也達到了相當的水準。船隊的六類船,各由不同船廠來建造。寶船由當時的江蘇南京官辦的龍江船廠下屬的寶船廠負責建造,其他種類的遠征船分為蘇、浙、閩沿海各地造船廠建造。

|嚴格的造船管理制度

鄭和船隊的船隻在明朝廷的直接控制下,以強制勞役的方式進行生產。各船場所需造船原料,也由官府調配供應。寶船用料除在南京等地設園植樹外,還在全國各地徵集。主要船用材以楠木、松木、榆木與杉木為多,船的不同部位選用不同材料。船用生產材料的供給,由政府派往船廠的提舉官吏下設的兩司吏中的一人負責,另一人管理全廠各工種工匠。

船廠不僅有效地組織起三十二個工種、二千多工匠進行大規模生產和管理,而且保證了船舶品質。同時,船場在生產上有嚴格制度,如「船完﹝工﹞之日,編為字號,次第驗烙,仍將經造官匠姓名刻於船尾,如無故早壞一年,於官匠名下追補一分,二年遞加。」

寶船廠按照工序進行工種分類,然後再依「廂」的行政組織來管理入籍工匠。全廠有船木梭櫓索匠、船木鐵纜匠、念匠與棕篷匠四類,各類又分為船木作、念作、鐵作、篷作、索作、油作等三十多個工種。第一廂出船木梭櫓索匠、第二廂出船木鐵纜匠、第三廂出念匠、第四廂出棕篷匠。各廂匠人,以輪班或住坐兩種形式,從事造船生產,這樣除便於行政管理外,還利於加強技藝的切磋和技術品質的管理。船廠還設立志船(船舶設計)、斂財(原材料供應)、考衷(造船核算)、孚革(材料與船舶驗收)等各項管理制度。這些制度使造船生產過程秩序井然,保證了各類船舶的建造品質符合長時間遠洋航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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