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1839年4月12日】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1839年4月12日】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4月12日

地點:廣東虎門

人物:林則徐、鄧廷楨、豫堃、關天培

事件:

林則徐收到第一批鴉片時,准許僕役回商館區工作。

鄧廷楨兩三天後即回廣州。林則徐則常駐虎門,會同水師提督關天培,海關監督豫坤詳細驗收鴉片。(註1)

林則徐在剛開始驗收鴉片時,上奏道光帝:「容俟收繳完竣,查明實在箱數……凡夷人名下繳出鴉片一箱者,酌賞茶葉五斤,以獎其恭順畏法之心,而堅其改悔自新之念。(註2)」 

林則徐建議繳出一箱鴉片,則賞茶葉五斤。

林則徐同時上奏道光帝:「至夷人呈繳鴉片如此之多,事屬創見,自應派委文武大員,將原箱解京驗明,再行燒毀,以征實在。」

此外,道光帝在林則徐抵達廣東著手禁煙時,便向林則徐了解敵情:「其茶葉、大黃果否為該夷所必需,倘欲斷絕,是否堪以禁止,不至偷越之處,並著悉心訪察,據實具奏。」(註3)

林則徐回答:「至茶葉、大黃兩項,臣等悉心訪察,實為外夷所必需,且夷商購買出洋,分售各路島夷,獲利優厚,果能悉行斷絕,固可製死命而收利權。唯現在各國夷商,業經遵諭呈繳煙土,自應仰乞天恩,準其照常互市,以示懷柔,所有斷絕茶葉、大黃,似可暫緩置議。如果該夷經此次查辦後,仍敢故智複萌,希圖夾帶鴉片入口,彼時自當嚴行禁斷,並設法嚴查偷越弊端,應請於善後章程內另行籌議具奏。」(註4)

註解

註1:姚薇元:《鴉片戰爭史實考 – 魏源《道光洋艘征撫記》考訂》(修訂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頁31。

註2: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三冊奏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34 / 1258。

註3: 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上諭。

註4:道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林則徐奏折。

#知史討論

林則徐本打算將這些鴉片押送到北京查銷,但運輸這麼多的一批東西,十分複雜,致使其後皇帝令他就地銷毀。此乃後話。

這用現代話語來說便是「貿易戰」。道光帝詢問林則徐,茶葉和大黃是否如同如今的石油一樣,是英夷必不可少的戰略資源,掐斷它的供應會不會給該夷致命打擊,而要防止他們走私又有無可能。林則徐調查了一番,回答說,這兩項商品確是英夷的戰略物資,掐斷了就能製英夷於死命。但現在各國夷商已遵命令呈繳煙土了,應該給英夷一個悔改機會。如果他們死不悔改,再這麽幹不遲。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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