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為寶

不貪為寶

「不貪為寶」表示以不貪為可貴、祟高,也表示廉潔奉公。  


  魯襄公十五年,宋國有個人在山上開鑿石料時得到了一塊玉。他高興地將玉拿回家,請來一個玉匠對其進行鑒別。玉匠仔細看過之後讚不絕口:「這塊玉好極了,沒有一點瑕疵,是個寶貝啊!不過你得小心,別再在人面前顯露,免得被人偷去!」   宋人到了都城,去拜見樂喜。樂喜,字子罕,孔子的弟子,是當朝的正卿。他向子罕獻上了寶玉。子罕不解地問:「你把如此貴重的寶物送給我,大概是要我幫你辦什麼事吧?不過,我從來不接受別人的禮物。」宋人慌忙搖頭說:「我沒什麼事要您幫我辦。據玉匠鑒定,這塊寶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獻給您。」子罕再次拒絕:「我絕不能收你這寶玉。」  


  宋人聽不懂子罕這話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著他。只聽子罕繼續說道:「我以不貪為寶,而你以玉為寶。假如我收了你的玉,我們兩人豈不都失去了各自的寶貝?」宋人聽後趕忙跪下磕頭,說:「我是個小小老百姓,藏著這麼貴重的寶物,實在不安全,獻給您也是為了自家的平安啊!」   於是,子罕便先找了個地方讓宋人住下,又命加工玉石的商行幫宋人把玉琢磨好,再把所賣的錢交給宋人,然後派人護送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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