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你想了解古代的兵役制嗎?

你想了解古代的兵役制嗎?

中國的國家制度是從夏朝開始的,夏朝是中國階級社會的開端,於是兵役制度隨之出現,有以下幾個時期:

 

1.商周時期的徵兵與甲士制度:商、周時每個部落成員都有當兵作戰的義務。一般由王室領導,平民充當「三甲士」,奴隸充當步兵。

 

2.戰國時期的常備兵與常備兵考核制度:戰國時因規模擴大,已建立起常備兵制度。常備兵是軍隊的基幹,由國內考選而來,選時相當嚴格。

 

3.秦漢徵兵制度:秦統一中國後,實行大規模的徵兵制。徵兵以郡縣為單位,郡守有徵發一郡壯丁作戰的權力。漢承秦制,文字記載,不分貴賤,男子20歲就要在官府登記。在適齡期間(18~60歲),除每年農閒受訓外每人一生要服兩次兵役,每次一年。一次在地方上,稱「正卒」;一次在邊礓或京城,稱「戍卒」或「衛士」。《史記•陳涉世家》記載:「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謫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就是所謂的戍卒。

 

4.三國時期世兵制度:「世兵」就是父子世代為兵。這種兵家戶籍不屬郡縣,而由軍府管理,稱為「士家」「軍戶」。一旦為「世兵」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

 

5.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度:由世兵制度進化而來,如西魏宇文泰在大統九年(543年),廣泛招募各地漢族豪強地主從軍,通過他們的從屬關係,帶來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裝。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變化:改軍府名為驃騎府,以驃騎將軍為長官;軍士開始編入戶籍,並從事生產。隋煬帝時,府兵直接從民間徵調,男子21歲即可參加府兵。唐初全國共有634個府,並規定在設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義務,服役年齡是20~60歲。應徵充當府兵的人,平日務農,農閒訓練,徵發時自備兵器、資糧。這實際上是一種兵農合一的兵役制度。徵調服役的人,定期宿衛京師或戍邊;戰時出征,戰事完畢,即「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6.唐中後期至宋的募兵制:唐代中期,軍閥混戰,府兵因負擔過重而大量逃亡,府兵制受到嚴重破壞。為了補充兵員,就採取了招募的辦法。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當時有四種不同軍隊 — 禁軍、廂兵、蕃兵、鄉兵。禁軍是皇帝的親兵,駐守京師,是北宋的正規軍,來源於全國招募與選自廂兵、鄉兵中的健壯兵丁;廂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軍,不進行軍事訓練,所以不能作戰,只給地方政府服兵役;蕃兵是招募西北邊疆少數民族,充當過境屯戍守軍;鄉兵,於招募之外,也有當地徵發的,經過訓練作為地方防守部隊。

 

7.元的部落兵制:元朝初期也實行部落兵役制,當時主力是本族人的蒙古軍。本部落的男子15歲以上、70歲以下全部當兵,下馬牧畜,上馬攻戰。後來吞併各部落建立的「探馬赤軍」也成為主力軍。進入中原後,抽調20歲以上的漢人壯丁建立「漢軍」,作為戍守當地的地方軍。

 

8.明的衛所制:明朝實行「衛所制」。衛所制既有世兵制的痕跡,又與府兵制相似。兵士有軍籍,世襲為軍,平時屯田或駐防。遇有戰爭,朝廷命將,率領調自衛、所的士兵征戰。

 

9.清的部落兵制:旗兵制。清朝起兵時以部落為單位組成「旗」,旗民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因此,旗兵制是部落兵制,與蒙古府兵制不同的是,旗是軍政合一的組織。公元1615年,努爾哈赤將滿、蒙、漢族力量編成八個旗,分別用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種色旗做標誌,這就是「八旗軍」。

Image